《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自愿申报制度。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烈性犬。
9月30日,记者从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惠州养犬管理服务系统于10月1日上线试运行,市民可通过“惠民城管通”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入系统,为爱犬进行登记申领犬牌。如需协助,市民也可以携带资料到就近的登记办理点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登记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登记领牌无需任何费用。
市民进入“惠民城管通”后,选择“事项申报”页面,然后选择“文明养犬申请”进入“养犬管理服务系统”。进入“养犬管理服务系统”后,选择“初始登记”,为三月龄以上的犬只进行初始登记。
此次登记,需要提供养犬人的身份证件资料及固定住所证明资料。证件类型可选择:身份证、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护照等(目前暂支持通过身份证申请);同时,养犬人需上传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所在养犬区域有固定住所,例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在合同期内的“租赁合同”。同时,养犬人还要为犬只准备三张照片,包括头部照、侧身照和背部照;养犬人还需要填写最近一次犬只狂犬病疫苗的接种日期和上传带注射场所公章的证明文件。养犬人上传资料完成后,等待审核消息通知,即可在犬牌领取场所(登记办理点),预约犬牌领取时间。根据《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在全市设置了60个养犬登记办理点,为养犬人提供便民服务。
另外,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可在系统内的“养犬地图”中查询,烈性犬名录可在“烈性犬只名录”中查询。因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期间可能会出现大量用户同时登录导致服务器不稳定的情况,如遇问题,请耐心等候,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安排技术人员第一时间排查修复,并根据试运行的情况,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