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理州消费者协会
关于文明诚信经营的倡议书
文明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商家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国庆期间,为确保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稳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消费者协会向全州广大经营者发出“文明诚信经营”倡议。
一、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积极宣传大理旅游资源,自觉维护旅游业良好形象和声誉,杜绝诋毁或有损大理形象的言行。秉持“游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塑造“诚信大理”良好形象。
二、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旅游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三个信守”,即信守合同、信守质量、信守责任,让广大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
三、公平竞争,实现共赢。反对非法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倡导比服务、比质量、比文明的合法竞争,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格局。严禁随意涨价和价格欺诈,杜绝假货,抵制强买、强卖、拉客、宰客、骗客行为,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强化自律,践行承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不断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树立诚信意识,自觉维护节日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加强诚信建设,建立诚信机制。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在经营场所公示服务承诺,增强服务项目的透明度,使广大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妥善处理消费者意见,加强质量跟踪,建立全程质量服务机制,保证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认真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持续优化大理旅游营商环境。
弘扬诚信精神、提升服务质量是全州广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行业责任。希望大家以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发挥主力军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真正树立起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风气,以诚待客,以信兴旅,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合力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打造大理旅游行业诚信经营的品牌!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理州消费者协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