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
或者帮助其提取几笔现金
就能从中轻松赚到“好处费”?
注意!
这不是发财的门路
而是犯罪的道路
近日
高坪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案件回顾
2024年8月,高坪区公安局反诈中队民警在核查“两卡”线索时,发现辖区居民彭某名下的银行卡异常,涉嫌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经过反复调查取证后,反诈民警依法将彭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到案后,彭某如实交代其通过聊天软件与饶某相识,并有偿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的犯罪事实 。
掌握线索后,反诈民警立即对相关情况展开综合研判,并迅速掌握饶某、唐某、汪某等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证据。2024年9月,反诈民警根据分局刑事侦查中心提供线索,先后将饶某等3人抓获归案。经审讯,饶某等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024年7月以来,饶某通过“纸飞机”聊天软件与境外诈骗团伙取得联系,并按照对方指示,组织唐某、汪某等人利用彭某银行卡在市辖三区ATM机上帮助诈骗团伙多次转移涉诈资金,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目前,饶某、唐某、汪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依法刑事拘留,彭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高坪公安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莫为了贪小便宜、赚快钱,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或提供网上银行的登录密码、验证码、帮助刷脸识别,取现,以及通过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转移、隐匿财物,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让自己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
来自:高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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