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9月26日,内蒙古包头警方通报“某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一案,通报称警方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据9月26日新京报报道)
警方通报
警方通报“某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一事,有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称入住内蒙古包头朗德酒店,发现空调机管上有摄像头正对卧室床,她和男友找酒店要求解决问题,店长只愿意提供几张住房代金券,因此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其将遭遇写在酒店的评论区后,结果被起诉,网友一下就怒了。
大家想知道,摄像头是谁装的,一定要揪出来,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26日事发酒店工作人员称,摄像头非酒店安装,起诉客户系员工个人行为。我们注意到,起诉网友的不是酒店,而是酒店员工;起诉的内容不仅是因为“差评”,员工还认为其肖像权和名誉权受损。
网友差评截图
客观来说,网友的“差评”虽然带有一些情绪,但是基于基本事实,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员工代表酒店履行自己的职责,消费者在维权时,能否将含有其肖像的视频或图片传播到网上呢?这个恐怕还需要法律来厘清。
相关法律规定了公民肖像权五个例外的情形,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比如为个人学习等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国家机关在必要的范围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如果说该网友的行为属于其中的“维护公共利益”,也感觉似是而非。
总之,未经他人同意传播他人肖像到网上,要注意侵权风险。如果不可避免,可对他人面部做遮挡处理。特别是涉及冲突纠纷的内容,尤其要小心。
网传通风管内藏有摄像头
当然,也有网友猜测是酒店一方借员工的名义来对消费者进行打击报复。这只能说是合理质疑,最后还是要看证据。
不过,酒店一方有责任保障客户的隐私。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一方面,酒店应该加强房间的排查,消除偷拍设施设备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就算不是酒店安装的偷拍设施,酒店也有责任,应积极协商争取客户谅解。
所以,酒店员工起诉网友,与酒店应该承担责任是两码事,应该分开来看。
目前,一些酒店民宿存在偷拍设备的情况,让消费者没有安全感。这就提醒酒店应该切实担起责任来,不要以为“不是酒店装的”就没有责任。如果是酒店装的,或者与他人合谋,靠售卖他人隐私信息来牟利,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对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相信会有调查结果。总之,违法犯罪就别想逃脱惩罚。同时,此案也提醒,消费者要依法维权,规避风险,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被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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