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发工资!多加两笔钱!

国庆假期要来了

10月工资支付日

在国庆假期期间(10月1日-7日)的

小伙伴注意咯

你的工资可以提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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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因此,如果工资支付日在10月1日-7日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另外

10月的工资计算中

要加上两笔钱!


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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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因此,如果在10月1日—3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在10月4日—7日加班且用人单位不安排补休,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费 

 能以实物或过节费冲抵吗?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因此,安排职工加班必须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冲抵。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假期过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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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中,除了标配的五险一金,过节费也成为应聘者关心的“加分项”。


目前,不少公司员工福利健全,逢年过节都给员工发放过节费,10月有需要发过节费的企业要注意在工资核算中加上这笔钱。



1.过节费是强制发放的吗?


国家法律不干涉过节费发放,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是否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即可,同时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在节假日给员工发放过节福利。



2.过节费需要扣个税吗?


法条出处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明确,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属于津贴和补助,应该纳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



友情提醒

各位提前发放工资的小伙伴

假期期间

请一定要做好财务规划~





信息来源:深圳工会、中国会计报

统筹整合:罗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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