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年度星级评价
工作的通知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促进我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健康发展,提高执业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根据《淄博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即日起至11月在全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时间
(一)自主申报阶段(2024年10月8日前)
全市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在淄执业的项目要全部申报,随机抽取2个项目进行核查。服务项目不足2家的,全部核查。申报邮箱:xfzdfzk119@163.com,将附件1《星级评价项目申报申请》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一并上报。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4年11月10日前)
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成立星级评价专项检查工作组,依法严格实施集中检查。重点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系统使用情况进行100%实地核查。对抽取的服务项目近三个月的维保情况和被服务单位设施运行情况列入必查范围,对执业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三)评比公示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
集中检查结束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按照《淄博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分评价,对评价三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表扬;对不予评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媒体曝光;对于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研究提出规范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制度措施。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运用“信用中国”等平台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优化行业环境。
二、评价标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等级划分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三个等级,三星级为最高等级,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或在排名前15%的,评价为三星级;在排名前15%—50%的,评价为二星级;在排名前50%—80%的,评价为一星级;60分以下或在排名80%之后的,不予评星。得分相同、排名并列情形的,按照较高星级等级进行评价。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星级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交异议申请。市消防救援支队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载明“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评估”等内容;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3.执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以及资格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配备的种类、数量及校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质量管理体系或者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项目是否在“社消系统”中录入生效;
2.消防技术服务现场执业人员与“系统”录入人员是否一致;
3.是否使用“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平台”执业;
4.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5.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
6.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是否有甩项、漏项情况;
7.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8.是否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9.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同时加盖机构印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星级评价专项检查工作是引导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有序发展、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促进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主动申报、客观对待,将星级评价工作纳入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市消防救援支队将适时通报工作进度。
(二)严格检查标准。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学习《方案》工作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培养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业务骨干和“明白人”。检查组实地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逐项判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通过强化监管,鼓励和扶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积极主动申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对服务项目进行认真梳理,主动申报。对逾期不报或者提供的项目清单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取消星级评价资格。
附件:1.星级评价项目申报申请
2.《淄博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3.淄博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管理情况公示表
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星级评价项目申报申请
附件:2.《淄博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淄博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价管理情况公示表
(来源:淄博消防)
编辑:朱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