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时代精神,大力弘扬正义正气主旋律,引导全社会树立见义勇为价值共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相关内容,经调查核实和征求意见,拟对朱马太·哈孜肯、热哈提·马木尔汗2名同志救援被困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朱马太·哈孜肯,男,哈萨克族,1981年7月生,43岁,中共党员,昌吉市庙尔沟乡庙尔沟村干部。
热哈提·马木尔汗,男,哈萨克族,1983年2月生,41岁,群众,昌吉市庙尔沟乡庙尔沟村村民。
2024年6月17日18时50分,昌吉市庙尔沟乡山区突发强降雨,引发山洪和泥石流堵塞道路,造成游客被困,朱马太·哈孜肯发现山区雨量增大后沿路劝离群众,在板房沟河道边帮助6车17人脱离河道,热哈提·马木尔汗在谢家沟桥旁将被困在泥石流中的1车6人营救上岸,2名同志在自然灾害来临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救援被困群众,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9月9日,经昌吉市委政法委(昌吉市平安昌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初审,拟对朱马太·哈孜肯、热哈提·马木尔汗2名同志上述行为予以确认,现面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
监督电话:0994-2360275、0994-2596527(传真)
昌吉市平安昌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来源:中共昌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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