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开千万级罚单!5家支付机构,合计被罚超3600万元

9月10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官网披露对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支付机构的处罚信息,合计金额超3600万元,处罚原因涉及未严格落实支付账户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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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汇通被罚没近2800万元 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等六项事由

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通”)是此次被公告的处罚金额最大的一家。

罚单显示,高汇通的主要违法行为有: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违规进行非同名划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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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被央行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14.736054万元,并处罚款1572.614178万元,罚没共计2787.350232万元。

此外,时任高汇通总经理的朱某和张某清均对部分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分别被罚款20万元、25万元

天眼查及其官网显示,高汇通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致力于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支付与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专业第三方支付机构,总部设于北京,分别在上海、杭州、深圳、广州设有分支机构,2012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经过续展后,目前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

近年来,随着对第三方支付监管趋严,“千万级”罚单已屡见不鲜。根据北青金融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3家支付机构先后领到千万级别罚单,包括

2月28日,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被罚没超2700万元

5月28日,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被罚没超4400万元

9月14日,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8470.84万元

多家机构收到百万级罚单 涉及多项违法违规事由

除了给高汇通的千万级罚单,监管还针对另外四家支付机构开出了百万级罚单。

其中,被罚没金融最高的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罚单显示,其违法违规事由包括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因上述违法违规事由,拉卡拉被警告并处罚款406万元。

此外,拉卡拉时任总经理陈某、时任副总经理吴某因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以及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被人行北京分行均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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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于2019年4月25日登陆深交所,是国内首家数字支付领域上市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这张400万的罚单并非拉卡拉年内的第一张罚单,罚没金额也并非最大的一张。今年2月26日,拉卡拉收到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的行政处罚。

彼时开具的罚单显示,拉卡拉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等,被给予警告并处13.81万元人民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105.55元人民币。

在大额罚单的背后,也暴露出拉卡拉的合规隐患。根据黑猫投诉官网显示,搜索“拉卡拉”关键词后,相关消费者投诉高达83793条,涉及私自扣除运营服务费、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暴力催收、高利贷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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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拉卡拉公布的2024年半年业绩报告,今年上半年拉卡拉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况。数据显示,报告期内,拉卡拉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82亿元,同比增加0.45%;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19亿元,同比减少17.98%。

收到百万级罚单的还有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具体来看,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联动商务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为: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保存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等档案资料;未按规定设置特约商户的收单账户。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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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由负责,时任联动商务副总经理徐某东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5亿元,是一家以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为主的企业,其母公司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面向金融机构和产业经济提供综合性信息科技服务。2016年,联动优势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上市,成为A股上市企业海联金汇全资子三级子公司。

随着监管力度逐渐加大,近年来,联动优势多次受到监管罚单,累计罚没超过8000万元。

9月13日晚间,海联金汇发布公告称,联动商务近期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24〕60号),其三级子公司联动优势因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为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跨境商户办理购汇及跨境付汇业务过程中,对交易信息的审查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38.73万元人民币,并处8432.11万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合计8470.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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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而言,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行支付”)此次处罚金额较小。具体来看,随行付支付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57万元,时任随行付支付副总经理的郭某被认定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