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杨哥及三只羊旗下主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被质疑虚假宣传。9月15日,涉事商家“美诚礼官方旗舰店”客服回复问询称,美诚品牌在香港注册,“品牌基因与研发团队均源自香港”。就美诚月饼是否涉嫌虚假宣传问题,记者联系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截至截稿时未获回复。
美诚月饼客服:“不实报道请不要相信”
媒体报道(蓝鲸新闻)称,近日在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直播间带货一款“香港美诚月饼”,但在香港最大的网购平台HKTVmall检索“香港美诚”“美诚月饼”“美诚饼艺”等均未获得相应结果。多位“香港美诚月饼”代理商表示“这家公司在香港没有店”,产地基本都是广州和佛山。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在视频平台搜索发现,美诚月饼官方销售门店为“美诚礼官方旗舰店”。记者以消费者名义咨询该门店客服,客服表示:“美诚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的,品牌基因与研发团队均源自香港。美诚为了更好的拓展市场需求,在广州与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与生产基地,强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品牌竞争力。我们承诺,每款产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客服还提供了香港注册商标证书截图,但该截图中商标名称为“美诚礼”。
面对“香港有卖吗”的咨询,客服仅表示“美诚品牌业务立足于布局全国市场,我们有全国代理经销商,美诚月饼也有进驻线下大型商超,因此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有售卖”。但当被问到“广州哪里有卖”时,客服并没正面回复,仅表示店铺承诺所有产品均属于官方正品,每款产品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不实报道,也辛苦您不要相信”,客服还表示,只是负责线上销售。
记者看到,该店铺仍有多款美诚月饼在售,其中一款大促价为169元的“美诚礼黑松露流心奶黄月饼礼盒”显示“已售27.4万”,在商品页面“美诚月饼”前,用小字号标注了“香港”二字,并称美诚饼艺为“香港美诚集团下品牌”。
小杨哥在一年前已带货美诚月饼
前述店铺客服提供的商标证书截图显示,“美诚礼”商标拥有者为“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记者在香港知识产权署查询,发现“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共有16个,包括“美诚礼”、“美诚”、“美诚饼艺”、“香港美诚月饼”、“美诚生活”等。其中客服提供的“美诚礼”商标实际注册日期为2019年10月9日,对应货品包括茶、糖、巧克力、糕点等,并无月饼。而“香港美诚月饼”商标注册提交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实际注册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对应货品包括月饼、饼干、糕点等。
在前述商品“美诚礼黑松露流心奶黄月饼礼盒”页面显示,多个“达人”曾给该品牌月饼带货,其中包括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其中在账号为“疯狂小杨弟(三只羊网络)”在2023年9月发布的视频中,小杨哥手里拿着该月饼的礼盒表示,“我们去年一场直播卖了10万单。”该账号商品橱窗内,显示有该款月饼礼盒,但点击购买时显示“商品已抢光”。
据媒体报道,小杨哥及旗下主播在直播带货时,宣称月饼是“香港美诚”“高端月饼”“线下店卖238元”。另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段时间账号三只羊网络精致生活,三只羊网络月满中秋多次为美诚月饼带货,9月12日三只羊网络月满中秋账号还在为美诚月饼带货。
“美诚礼官方旗舰店”提供的商家资质显示,该网店经营者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241号,2019年4月24日公司成立时法定代表人为李水清,直到今年7月,李水清不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绍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另据网友晒出美诚月饼包装盒信息显示,月饼生产商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外包装还印刷了“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品牌(中国)运营中心: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字样,但并没有标注“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广州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月饼生产商的关系。
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水清,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经营范围包括食品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记者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发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晚于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成立时的股本为1万元港元。该公司创办成员也是李水清,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某小区。
美诚月饼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记者就该问题联系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截至截稿时未获回复。
律师:广告宣传若致消费者选购产品时产生误解 可能构成欺诈
广东秉甲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晓峰认为,从已有报道上看,美诚月饼及小杨哥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主要还是要看小杨哥在直播过程中,是否有强调该月饼为香港月饼,在直播间下单购买该月饼的顾客是否基于小杨哥介绍为香港月饼,“毕竟很多人是认为香港的月饼是比较高级的,若小杨哥强调该月饼为香港月饼就会给消费者产生一种误解为:该月饼是在香港生产的,品质是按照香港那边的标准生产的。这便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张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进而要求经营者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文晓峰指出,在品牌运营过程中,“境外注册商标,境内生产、销售”的手法比较常见,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主要看商品销售过程中对产地的广告宣传,与产品的产地标识是否相符,也就是说会否导致消费者选择该产品时产生误解,如果不相符那就可能构成欺诈行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廖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