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佳节是礼尚往来的密集期,越到过节,党员干部就越要时时敲响警钟,高筑廉洁堤坝。
克己律身方无患。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身处资源密集位置的党员干部,更要练就明辨是非的“火眼金睛”,不立“危墙之下”、慎对“瓜田李下”,“八小时内外”都要远离容易引起“嫌疑”的人和事,在关注度高、风险性大的重要节点、敏感地带不做“纳履”“整冠”等多余动作,念好自审自省的“紧箍咒”,时刻握紧廉洁自律的“护身符”。
“小微”不防,大德必失。近年来,从一些被查处干部的“腐坏”经历不难看出,最初都是因为不重视小节,觉得一点小贪小占没什么问题,逐步被“敲开门”“打开突破口”,思想认识像温水煮青蛙一样被腐化麻痹,廉洁的堤坝慢慢形成贪腐的“管涌”,最终积重难返、坠入深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更要时时以身边人、眼前事的“活教材”为镜鉴,常视“他病”为“己病”、常以“他过”为“己过”,洁身自好、节欲莫贪,自觉涵养“抬头三尺有党纪”的敬畏意识和“事事时时都小心”的自觉行动,切实筑牢防微杜渐、慎始慎独的思想防线。
水不流则腐,官不廉则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58条详细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逐条“对号入座”,扪心自问、反躬自省。同时,在“亮黄牌”上不能“宽以待己”,更不能自欺欺人“打擦边球”,要用好党的纪律这面“后视镜”,时时回放干事“记录仪”,检视自身言行是否“压过线”、是否“违过章”,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事创业的行事自觉、行为底线。(作者:王先州 张运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