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乘务员疑似手臂有文身,官方通报!

9月12日,一网友称从江苏开往广东的一辆列车上,发现一工作人员疑似双手“花臂”,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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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铁合肥客运段官微 就该事件发布情况说明,称已对该列车乘务员等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追责考核。
图片图源:@上铁合肥客运段官微
此前据津云报道,一网友称从江苏开往广东的一辆列车上,发现工作人员双手手臂上都是文身。网友纷纷质疑,“有文身还能做列车员吗?”,但也有网友表示似乎不是文身,疑似袖套。
随后,12306回应称:“有文身是不可以做列车员的,具体要去核实看看是不是铁路职工。”
关于文身,有什么明确限制吗?
此前,据人民日报报道,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梅曾表示:《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就规定军人是不得文身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也规定公安民警不得文身;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规定,也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位,如果体检有文身也是不合格的。另外对一些特殊岗位的需求,比如像检察院、法院招录的一些岗位,一般也是不容许有文身的。
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办法明确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央视网曾发文《拒录文身员工,是就业歧视还是企业自由?》其中提到,对文身者一旦破例,群起仿效,势必有损企业的形象。尤其是服务行业,要面对的人群很复杂也很庞大,以正规化的管理、蓬勃的正能量,让顾客感觉到安全、文明,这并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