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隆回县委原书记刘军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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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湖南省隆回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刘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文章来源:三湘风纪、政事儿、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有柴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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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资料图)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隆回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刘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军背离初心使命,权力观严重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属谋利;漠视群众诉求,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执法、司法活动;贪图享乐。
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管家式”服务;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权妄为,违规决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刘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隆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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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的2月23日上午,刘军还出席当地公开会议。据公开简历显示,刘军,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中共党员。刘军曾任邵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主任科员、秘书四科科长、副主任,邵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邵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2013年,他任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任隆回县县长,2021年4月任隆回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至此番被查。文章来源综合:三湘风纪、政事儿、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有柴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