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命案,谢某和邻居发生冲突,打斗中谢某进入邻居家中持折叠刀刺伤两人,之后被邻居三人反杀。事后,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骆某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近日,媒体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据9月12日红星新闻报道)
(图源:红星新闻)
死者谢某的母亲唐女士对警方不予刑事立案有想法,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最终结果还是要依法。据了解,此案之后的刑事复议、市公安局复核、县检察院审查,均支持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就说明警方的决定经受住了检验。
从目前网友的评论来看,绝大多数支持警方的观点,因为他们抱着朴素的认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在对正当防卫行为进行认定时,不能苛求反击精准、适当。律师同样表示,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标准判断,而要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
网友对警方支持有几个重要依据:其一,谢某在2020年时,就因打伤了邻居骆某的丈夫,被判刑一年;其二,谢某持刀闯入他人家中是事实;其三,在事件中,谢某刺骆某9刀、骆某儿子5刀,伤人的意图明显。正如骆某一家所言,若不反击,一家人都有可能会被杀。
在此要强调,邻居间发生冲突和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是理性沟通,冷静处理。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加深矛盾,产生更恶劣的后果。如果说,理性协商无果,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
但是,当自己遭遇不法伤害时,就有制止伤害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上要求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个限度如何理解,在司法实践中也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不能“谁死谁有理”。
当骆某一家有两人被谢某刺伤的情况下,还要求他们的理性反击,显然有违常情。人在恐惧的应激反应之下,是有可能做出不理性的判断和行为来的。不能站在上帝视角来看当时的情况,苛求防卫者理性。
相关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律师解读认为,在遭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时,防卫者采取防卫行为时,可以不必过于顾虑防卫的手段、结果。
综合以上因素分析,警方是在依法办事,所以得到网友的支持。警方的决定,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用实际行动来说明,谁都不要实施暴力犯罪行为,否则会承担严重的后果。同时,也在鼓励防卫者果断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宽容防卫者,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在事后去计算防卫者反击的次数、反击时长和反击力度等,以及只看施暴者是否死亡,来确定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无疑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得不到公众的支持。
也要注意的是,中国人大网发布的一篇文章称,行使防卫权,仍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只能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二是,防卫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防卫者在防卫中为了报复而肆意加害不法侵害人,则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
面对暴力犯罪行为,让公平正义被社会看见,就应该这样,把一件件案子办到公众的心坎里。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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