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托位建设、鼓励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国务院报告提出多个托育服务支持政策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今天,《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提出,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推进,推动将托育服务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五五”相关规划,科学谋划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

《报告》指出,发展托育服务,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提振生育水平,促进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加就业岗位,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为此,国务院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托育服务法立法工作,明确托育服务的政府职责、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依法推动托育服务发展,同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衔接,推动完善配套措施,明晰政府、社会、机构、家庭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健全托育服务标准和规范。

为了加强托位建设,夯实托育服务发展基础,《报告》提出,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提高公建托位占比,努力实现“十四五”期末千人口托位数4.5个的目标任务。根据出生人口变化情况和区域间人口流动特征,合理确定托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服务网络、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通过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方式,发展多种模式托育服务,多渠道增加供给。

在对托育机构的支持方面,《报告》提出,进一步研究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并落实好放宽最长租赁期限、水电气热实行民用价格等优惠措施,落实好托育相关税费支持政策。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

与此同时,通过医育结合,促进托育服务品质提升。《报告》提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人员培训,通过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方式,开展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提升托育机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对于托育人才建设,《报告》提出,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普通高校等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促进产教融合,提升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依法推动将托育师列入准入类职业资格目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创新成长机制、健全收入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畅通职业发展路径。

《报告》要求加强对托育机构服务管理、人员资质、卫生保健、消防安全、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常态化监管,加快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处罚整改等信息部门间共享,探索联合执法检查、问题隐患动态整治、数字化智慧化监管以及信用管理“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报告》还提出,探索将机构奖补资金发放与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婴幼儿家长满意度评价结果等相挂钩,确保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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