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北卫国苑,一个个色彩斑斓的花盆没有任何固定措施地出现在高高阳台上,一旦遭遇强风侵袭时回收不及,瞬间就成了挂在居民头顶的“定时炸弹”。转至下角中路,广澳大厦对面的临街住宅楼同样存在类似问题。一些居民为追求观赏效果,将花盆直接放置于阳台边缘,且未做任何加固处理。
穿梭于惠州的居民楼,记者还注意到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方便晾晒衣物,许多居民直接将衣物挂在阳台外侧,随风摇曳。虽然这一做法在日常生活中看似寻常,但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黄女士:我试过一次,走到某栋楼的楼下,楼上的衣架就掉了下来,所以家里的阳台不敢乱放东西,都是放阳台下面。
针对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贺鸿德。贺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居民楼阳台上的花盆等物品,也涵盖了路边广告牌、搭设物等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设施。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主任 贺鸿德:比如说花盆,你放在阳台边上不采取一定的固定措施,或者说虽然有相应的固定措施,但是它抗不了风,防止不了人碰到之后引起它的坠落,那这就存在过错。发生这种坠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相应的管理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贺律师强调,居民作为阳台物品的管理人,应主动承担起安全责任,定期检查并加固阳台上的花盆等物品。商家和企业也应对其悬挂的广告牌、招牌等设施进行抗风性评估与加固处理,确保在极端天气下不会成为安全隐患。此外,社区和物业也应加强巡查与宣传力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全媒体记者:何雄 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