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华侨总部经济大楼!青田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申报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践行企业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服务理念,县政务办与县国控公司共同组织,拟拓展中介服务区功能,引进与行政审批相配套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参加。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5楼“中介服务区”。

(一)与投资项目全过程相关,包括项目筹备、审批、施工、验收、投产等各阶段的中介服务机构。如工程咨询、评估类;工程勘察、测绘类;工程检验、检测类;工程设计、规划类等。

以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二)有相应的办事机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驻的执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三)业绩突出、信用等级良好,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

(三)无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私自转租他人;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执业行为。

若违反上述清退条件之一的,立即予以清退,且租金不予退还。

(三)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县国控公司凭“中介服务机构进驻通知书”与进驻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出租方式为协议出租,租赁期限暂定为一年一签,租金单价标准为招商服务中心的招商评估市场价。县政务办协助县国控公司对进驻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区域分割装修由进驻中介服务机构按县政务办的要求自行装修,装修和使用必须服从总部大楼管理方的统一管理,水、电、物业等管理费用由进驻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协议与大楼管理方另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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