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收购野生蝎子,巴彦淖尔13人被抓!

近日,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11起非法猎捕野生蝎子和1起非法收购野生蝎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缴获野生蝎子35公斤及紫光灯、电子秤、塑料筐、编织袋、镊子等大量作案工具,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增添战果。
8月初,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生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和巴音宝力格镇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有不法分子利用夜间在山区非法捕捉野生蝎子并进行非法交易。生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迅速展开对猎捕、收购人员的查找。通过摸排走访、信息研判及蹲点守候,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民警得知王某某昼伏夜出,利用紫光灯、镊子等工具猎捕野生蝎子,遂在王某某捕捉蝎子返家途中将其一举抓获。
经审查得知,王某将捕捉到的蝎子销售给辖区韩某某。民警迅速赶到韩某某家中,在其房屋内查获了非法收购的野生蝎子。经讯问,韩某某又供述出高某、常某等11人也分别向其出售过野生蝎子,民警顺藤摸瓜,将高某、常某等人一并抓获。
经审讯,以上13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猎捕和非法收购野生蝎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
图片
为保护好野生动物,8月15日,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将收缴的35公斤野生蝎子放归大自然。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使用夜间照明等方式猎捕野生蝎子,违反规定者,将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获得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视频:记者 田昌

编辑:乔鸿 校对:杨雅康
初审:田昌
审核:张呈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