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泰和县船舶运输队因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吉安市交通运输局罚款。
据公告内容,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
泰和县船舶运输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七)项、《江西省交通运输水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 年版)》序号 387,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赣吉安货 3236)罚款5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泰和县船舶运输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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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交综执罚﹝2024﹞011200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九条 | ||||
违法事实: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七)项、《江西省交通运输水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年版)》序号387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赣吉安货3236)罚款伍仟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04 | ||||
处罚机关: |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61000MB1J95168A | ||||
信息更新时间: | 2024/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