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博乐市城区内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的公告



博乐市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做好灭蚊、灭蝇、灭鼠、灭蟑工作,降低疾病传播风险,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博乐市城区内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城区内水塘、水池、积水、污水坑、景观水系等区域;
4、车站、宾馆、公厕、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城市各支线道路等区域。
9月4日至9月24日
主要对蚊、蝇进行防制、消杀(如遇阴雨天气时间顺延)。
㈠ 广大居民要认真做好室内外卫生治理,积极配合街道和消杀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

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加大宣传,积极监管,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㈢ 有关街道和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号召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好消杀公司各项消杀工作,保护相关防制设施(鼠饵站、捕蝇笼等)。

㈣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四害”孳生地,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场所。

㈤ 此次消杀未安排任何工作人员入户开展消杀,也无需居民交纳消杀费用,如遇声称为某单位委托来居民家中进行消杀、推销药物的人员,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处理。

㈥ 为预防误食中毒事故的发生,在集中消杀期间,看护好孩子,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喷药设施,远离喷洒场所,不要随意采摘公园或路边果树上的果实,不要随意触碰鼠饵洞中的鼠药,如有人误食鼠药中毒,立即就医,使用特效解毒剂维生素K1。

㈦ 蚊、蝇消杀时,请广大商户和居民做好幼儿监管、宠物看管、家禽管理等工作;并将食物、蔬菜、瓜果、活鱼等撤离或封盖,关好家中门窗,不要晾晒衣物,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博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博乐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