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狸“私闯民宅” 民警送其“回家”

野生动物

是人类的朋友

是自然生态系统中

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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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

我们发现3只长相怪异的‘小猫’

你们快过来看看”

8月28日22时许

师宗县公安局雄壁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家里跑来了3只像猫

又像狐狸的小动物

担心是国家保护动物

请求警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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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求助后
民警迅速赶赴严先生家中

发现3只“小可爱”毛短而粗

体色为黄灰褐色

头部毛色较黑

眼睛周围有白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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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动物为果子狸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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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检查

确定果子狸生命体征正常

无明显外伤

精神状态良好

符合放生条件

民警与群众一起将果子狸

带到野生动物适合放生地点予以放生

来到丛林

果子狸迫不及待地在草丛里游蹿

很快消失在民警视野中

什么是果子狸?


果子狸,学名花面狸,属于食肉目、灵猫科、花面狸属的一种珍贵的野生动物。
体色为黄灰褐色,身体略胖,颈部粗短,和身体不易区分。现有17个亚种,中国有9种。所属的花面狸属只有这一个物种,与本科其他物种同属于食肉动物中的原始类群。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被列入中国“三有名录”。


发现受伤、迷途的野生动物应如何处理?

    1.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发现受伤、迷途野生动物,应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报告,让专业人员进行救治,不要擅自带回家中救治饲养,更不能捕杀。

     2.由于受伤动物大多为老弱病残体,极易携带或产生病菌病毒,应避免对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不必要的危害。

     3.如发现非法运输、销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主管理部门举报。

     4.捕杀、食用、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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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师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