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四位一体”靶向施策推进充停设施建设

为高质量完成充电场所建设任务,温州市坚持“系统谋划、靶向施策、示范引领、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出台“一件事”改革指引、技术导则、配建标准、资金保障、电力服务等“一揽子”务实举措,为高质高效推进充电场所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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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规、公安、住建部门联合发布《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明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占比不低于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充电设施设置比例不得低于总数的30%。进一步明确了工业、商业、医疗等各类建筑工程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并规定坡道净宽和坡度,切实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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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既有建筑“技术细则”


在《省技术导则》主要起草人指导下,成立温州市充停设施建设专家组,制定出台《温州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实施细则》。在场所定义、场所间距、毗邻关系、设施配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完善《省技术导则》技术规定,整合了架空层建设技术要求,并逐一进行配图注释,便于直观理解有关内容。在此基础上,提炼“五类充停设施、十大应用场景”,指导各地建成各类场所180个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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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增建改建“审批改革”


在市政府专题会议协商下,市住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消防、电力五个部门联合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一件事”工作流程指引,按照设计、公示、联审、施工、验收等步骤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要件要求,允许容缺受理。针对审批、用地、电价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以审代批”“破绿政策”“透明电价”等内容,无需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规划审批手续,为各地大力推进充停设施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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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财力电力“政策支撑”


针对既有建筑新建、改建经费难题,率先开通政策“绿灯”,鼓励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安装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桩,目前已有多个住宅小区提交意向和启动审批。市电力部门出台电力服务保障六项措施,允许以物业名义单独开户报表并享受峰谷分时电价,切实指导建设主体用好用足电价优惠政策,并推行用电审批“网上办”“掌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