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些掌握话语权的大人物的误导,《红楼梦》是一本什么书,本来是不难判明的。
评判一本书的性质,不能单看它讲的故事。《伊索寓言》讲了许多动物的故事: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随便找了个借口吃掉小羊的恶狼,恩将仇报咬死农夫的毒蛇……可是没人说《伊索寓言》是讲动物学的。同理,《红楼梦》小说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串联起一个个故事,但它不是言情小说。有人说它是言情小说,是一曲青春与爱情的赞歌,说曹雪芹喊出了婚姻要自由的反封建思想……如果不是肤浅之见,那就是借曹雪芹来宣扬自己的主义了。评判一本书,不仅要看它讲的故事,还要看故事所反映的主题。
不错,《红楼梦》中有“情”。从神瑛侍者浇灌绛珠仙草到木石姻缘,从“西厢记妙词通戏语”到“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说的确实是“情”。不仅如此,还有男主人公贾宝玉与可卿、妙玉等多个女子甚至和蒋玉菡等男子的意淫。意淫,不就是“情”么!如若将这些写“情”之文字删去,此书将毫无味道,不成为小说了。之所以要这样写,作者自己申明:只为“悦世之目、破人愁闷”,吸引那些“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人,在“醉饱淫卧”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
笔者在此特别申明:当今许多有为、有志之青年,因为绝非“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人,故而说此书“读不下去”,良有以也!闻有学者呼吁,要将《红楼梦》列为青年人必读之书,大有不读《红楼梦》就不配做中国人的意思。窃以为,在不弄明白《红楼梦》究竟为何书之前就让年轻人去读,也是有意无意地害人。
《红楼梦》不大容易读懂,这在此小说问世之后就有人指出了。
清同治年间人孙桐生说:“是书之作,六十年来,无能真读、真解者,甚有耳食目为淫书,亦大负作者立言救世苦心矣。”孙桐生认为,这部书“立忠孝之纲,存人禽之辨”,“寓以劝惩褒贬、深心大意”,不失为一部“奇传”。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读懂,“惟能照风月宝鉴反面者乃能善用其奇”。(《妙复轩评石头记序》)
——“立忠孝之纲以劝惩褒贬”,这是孔孟之道的儒家教科书啊!然而只有懂得照风月宝鉴的反面,亦即能反读此书者,才能使其书发挥教科书的作用。可是“耳食”者看不懂,认为此书是“淫书”!所谓“耳食”,即用耳朵吃东西而不能辨其味道,比喻学问浅薄之人。那么,将《红楼梦》视为“淫书”是耳食者,视为“情书”呢?似可谓“鼻食者”,因为也是不辨其味。一哂!
清朝“观鉴我斋”在《儿女英雄传•序》中说:“《红楼梦》……世遂多信为谈情,乃至误人不少。”他认为, 《红楼梦》与《水浒传》、《金瓶梅》一样,“同为治人之书”。“曹雪芹见缨簪钜族、乔木世臣之不知修德载福、承恩衍庆,托假言以谈真事,意在教之以礼与义,本齐家以立言也。”可见腐化堕落已为当时之通病,所以,说是谁家的故事都大体相符。曹雪芹为针砭时弊,用贾家 “以恣纵而终于困穷”的故事,“託微词、伸庄论,假风月,寓雷霆”——假借言情,对世家贵族纨绔子弟发出的如雷霆般的严重警告。所谓“言情”,不过是曹雪芹之假托而已。
清嘉庆年间的“讷山人”是读懂了《红楼梦》的人之一。他说:“其书反复开导,曲尽形容,为子弟辈作戒,诚忠厚悱恻,有关于世道人心者也”。同时他也指出:“顾其言旨深而词微(笔者按:言轻而道理深邃),具中下人之资者(按:水平中下之人)鲜能望见涯岸(按:看不清作者的寓意、不能明白作者想要说什么),不免堕入云雾中,久而久之,直曰情书而已。”——视《红楼梦》为言情之书,为“堕入云雾中”者。
笔者认为,当今读者绝非水平低下以致读不懂《红楼梦》,如果也“堕入云雾中”,多一半是为被专家、大人物所误导。
大人物们为何要将一部本来为通俗小说的《红楼梦》说得非常玄妙、非常深奥、非常神秘?恐怕是为了抬高自己。“如果你们都能看懂,还要我们这些专家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