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男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
一则“某冷库泡沫箱着火”的视频
并在评论区回复称
“晋城某冷库着火了”
从而引发很多人关注
警方提供画面
晋宁公安在核实后发现
男子所说的情况并不属实
立即将其抓获
据了解,男子发布的这段视频长约30秒。视频里,一个仓库前空地上的一些泡沫箱着起了大火,工作人员一边忙着灭火,一边把没有起火的泡沫箱拿走。该视频发布后,收到了159个赞和128条留言。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城派出所 民警 刘春:“我们在网络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发有关‘晋宁冷库着火’的视频,我们核实情况以后发现,晋宁辖区里面并没有冷库着火,就知道他这个视频是造假的。”
随后,民警根据分析研判,在晋宁一个冷库中找到了发布该视频的男子,并将其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城派出所 民警 刘春:“经过审问,他交代他自己在上网的时候看到网络上有其他地方冷库着火的视频,那天正好是火把节。他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注意就把别人的视频下载了,自己又加工了一下就把视频发了出来,吸引了很多人在下面评论、转发。有人问是哪里着火了,他就回答说是晋宁晋城冷库着火。”
随后,晋宁公安依法对男子进行了行政处罚。
网络谣言的表现特征
1、信息来源不明确,通常以图片或者片段的形式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现,图片和视频体现不出明确的时间地点,只为表达其意思服务。
2、标题往往涉及我们当下的生活,并通过煽情夸大标题等成分,吸引观众眼球,进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3、过时许久的信息通常会被谣言制造者进行加工,并旧贴重提,混淆事件真相。
网络谣言危害
网络谣言本身作为虚假信息,会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错误导向,由于网络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的特点,谣言一旦产生,如果不加管理和控制,将会遍及全网全社会。网络谣言的编造和传播,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造谣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编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广大网民坚守道德底线,不造谣,增强自我辨识意识,不信谣,自觉维护网络环境,不传谣。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责编:莫开井
编审:韩蕾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