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霞,女,汉族,1970年10月28日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东路216号1号楼1单元303号。身份证号:371402********2648
悬赏理由与条件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娇与被执行人王霞、王勇、德州隆基纺织品有限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481民初3002号民事判决书现已生效,但被执行人王勇、王霞长期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本院发出财产申报令后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拒不报告财产,涉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勇、王霞准确下落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或提供被执行人王勇、王霞详细的财产线索并核实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为举报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悬赏保险期间自2024年8月30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0日二十四时止,超过此保险期间,我院将根据案情另行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