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28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 中化岩土 MTN001,债券代码:102001749.IB)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项名称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20 中化岩土 MTN001”,债项代码 102001749.IB,发行金额 800,000,000 元,起息日 2020 年 9 月 7 日,发行期限 3+2 年期,附第 3 个计息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项余额 790,000,000 元,最新评级情况债项评级 AAA,偿还类别为利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 3.5%,利息兑付日 2024 年 9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应付利息金额 27,650,000 元。宽限期约定本条款设置 5 个工作日宽限期,具体以募集说明书为准。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为无,信用增进安排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如有)无。
四、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凤
(二)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林哲
(三)联席主承销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强
(四)存续期管理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强
(五)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五、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