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戎禾口腔诊所被罚款 20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灵武市戎禾口腔诊所因存在过期医疗器械且与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混放的情况,被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16 日,当事人灵武市戎禾口腔诊所诊疗室冷藏柜内有 2 种过期医疗器械,其中 1 瓶过期医疗器械氢氧化钙根管消毒剂(未开封),产品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编号为鄂械注准 20162632223,生产批号为 210401,生产日期为 2021 年 04 月 25 日,失效日期 2023 年 03 月;还有 1 支过期医疗器械美佳印弹性体印模材料(已开封),产品注册证编号为鲁械注准 20182170360,生产批号为 1910281,生产日期为 191028,失效日期为 20211027。此外,诊所技工室操作台货架上还有 7 件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手术衣,注册证编号为豫械注准 20212140807,生产批号 220705098,生产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5 日,有效期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同时,上述过期医疗器械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混放。

灵武市戎禾口腔诊所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氢氧化钙根管消毒剂(5g/瓶)1 瓶、美佳邱弹性体印模材料(50ml/支)1 支、一次性手术衣(中号 1 件/包)7 件。2罚款 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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