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被盗固然懊恼,但大部分人都认为损失金额不大,偷盗者也不至于被处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即使只是盗窃一个充电器,也属于行政管理处罚范畴。近日,普陀警方就破获了这样一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盗窃案。外卖员送餐途中,突然发现车子没电了,不是返回站点更换电瓶,而是直接“顺手”偷走了他人的充电器回家,失主竟是他刚刚送餐的客户。
图说:违法行为人逃离现场 普陀公安供图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车在充电桩处充着电,车还在,可充电器不见了!”8月20日,普陀公安分局宜川新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马先生报警。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警方通过调阅公共视频发现,8月19日22时许有一名戴着头盔且身穿外卖员服装的男子,曾在马先生的电动车附近停留,还有拉拽和弯腰的动作,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马先生辨认,此人竟是前一晚给他送过外卖的外卖员。
在确定嫌疑男子的体貌特征后,民警一路循线追踪,最终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和行动轨迹。8月21日20时许,民警通过守候伏击,在一餐馆门口将正在取餐的嫌疑男子郑某抓获。
到案后,郑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电动车充电器的违法事实。原来,郑某当天曾送餐至马先生家中,下楼准备离开时却发现,自己的车子电量即将耗尽。因嫌返回站点更换电瓶太过麻烦,他便随手偷走了小区内公共充电地点的一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准备回家充电。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偷的这根充电器,竟正是刚刚的客户马先生的那一根……
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后,郑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充电器还给了马先生。目前,郑某因盗窃的违法行为已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通讯员 邵槿铭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