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备注:
1、房屋建设面积计算按照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层高修正系数为每10公分修正1%,具体以测绘数据为准;
3、原老坟墓碑,附属物据实补偿,三年内新坟另加800元补偿;
4、房屋成新系数,5年以内成新系数为1,以后每增加一年成新系数减0.01,但成新系数最小不能低于0.85;室内装潢由评估人员根据标准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5、未列入的室内装潢和附属设施可参照表中相近的设施给予补偿,或者根据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