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62名劳动者获128万补偿

近日,昭通市中级法院、昭通市仲裁院、昭阳区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展现了我市劳动争议訴源治理工作成效。

8月15日,昭通市某中心多名务工人员因工资拖欠、辞退问题,向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反应。市法院、市仲裁院迅速响应,启动劳动争议多元联合调处机制,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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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王碧庭长和市、区仲裁院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8月16日至21日,市仲裁院、市中级法院、昭阳区仲裁院,连续多日深入昭通市某中心,全面了解案情,积极听取双方意见,并组织了多轮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昭通市某中心承诺于8月底前支付62名劳动者共计128万元拖欠工资及离职经济补偿金。昭阳区仲裁院随即出具了劳动仲裁调解书,为协议按上了“保险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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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心后勤人员现场签署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不仅迅速解决了劳动者面临的困境,也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昭通市中级法院、昭通市仲裁委院、昭阳区仲裁院的联合高效行动,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作为,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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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