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形象我代言 沂蒙精神我添彩】郯城交警快速破获肇事逃逸事故 获赠锦旗
2024年8月22日,张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郯城交警大队庙山中队,对中队民辅警快速破获肇事逃逸案,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表示感谢。一直以来,郯城交警秉持对肇事逃逸违法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打击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展现了郯城交警大队广大民辅警的业务能力和顽强拼搏精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尽可能记住相关情况。如果对方逃逸,千万不要驾车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案情变得更复杂。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逸方向;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需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
来源:郯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