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场执行反转剧
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资金充裕,明明执行有望,申请执行人却要撤回18万元工伤赔偿款的执行申请,究竟有何隐情?
面对一纸执行和解协议,法官却没有当即接收,随即引发被执行人登门投诉,又有何考量?
故事还得从这份执行和解协议说起。
“我不执行了”
“法官,我撤诉,我不执行了。”
今年7月,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申请执行人老张递交给法官李萌一份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老张自愿撤回对被执行人北京某建筑公司的强制执行。落款处盖有被执行人公司的公章。
“为什么不执行了?”这个案子刚立案三天,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手续还没有反馈回来,突如其来的撤诉让李萌倍感意外。
老张告诉李萌,公司答应他,只要他撤回执行,立即给他5万元。
明明公司账户上有钱,申请执行人却要撤回执行。经验告诉李萌,公司可能在拖延履行。一旦老张撤回执行,可能将面临伤残金迟迟拿不回的后果。
“这份协议是公司出的吧?上面也没有你的签字。”很显然,和解协议是被执行人公司单方出具的。李萌把协议退还给老张,“这份协议是你自愿签订的吗?”
面对法官的质疑,老张支支吾吾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协议背后的隐情
原来,老张是来京务工人员,经老乡介绍在某建筑公司工作。去年8月,在一次高空作业中,老张不慎坠落摔伤,幸好被紧急送医。入院时,公司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后续住院治疗费用还是老张举全家之力东拼西凑交齐的。
伤治好了,但赔偿款却遥遥无期。随后,老张向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调解,该建筑公司认可于2024年6月18日前赔偿老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工伤赔偿款,一共18万元。
“劳动仲裁的时候,公司答应得挺好的,说今年6月18日前一定付清,但现在又没信儿了。”老张表示公司待工人不错,就是赔偿的事儿一拖再拖。
无奈,老张只好向房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公司得知自己成了被执行人,便承诺老张只要撤回执行申请,立即赔他5万元。于是,便有了那份和解协议。
法官等来了投诉
“公司每个账户里都有上百万元的流动资金,绝对够一次性赔付你的。”李萌向老张反复解释着,明确告知他法院已经将18万元伤残金提交冻结,这一两天就有结果,“是不是要和公司和解、停止执行?您回去再考虑考虑,三天内给我们答复。”
没想到,没等来老张的回复,李萌却等来了三四名公司职工对她的投诉。这让李萌更加坚信了自己的执行判断是对的,公司的确在故意拖延履行。
“法官,老张是自愿撤诉的,您这是妨碍我们自行和解。”老张离开法院的第二天,几名员工代表就来到执行接待大厅,向李萌表达不满。原来,建筑公司正在投标一个项目,如果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公司信誉将会下降,他们担心会影响项目中标。
经核实,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执行款已经被成功冻结。
“你们公司每个账户里都有上百万元,老张18万元的伤残金,公司赔不起?”“老张撤回执行,恐怕不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思吧?”“工人的伤残赔偿款一拖再拖,你们还要招投标、扩大发展?”面对李萌的一连串质疑,在场的员工代表有的低着头,有的默默地走出接待室。
见状,李萌直奔主题:“老张的赔偿款是主动赔偿,还是等待法院划扣?”
或是因为将心比心,理解了老张的不易,或是因为想尽快解除法院对资金账户的查封,员工代表立即表示可以一次性给付赔偿。
看到执行到位的赔偿款,李萌如释重负。
案子结了,老张又来到法院,给李萌送来锦旗,表达感谢:“法官,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不可能这么快拿到钱。”老张的话简单、直白,却是对“如我在执”最好的诠释。(吴明慧)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