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和兴加油站被罚款 1.17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海林市和兴加油站因少缴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加油站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

海林市和兴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偷税违规行为。 被处以罚款 1.166963 万元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海林市和兴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83MA1B9PWT72
法定代表人宋玉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牡税一稽罚〔2024〕6号
违法行为类型偷税
违法事实少缴税款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罚款11669.63
罚款金额(万元)1.16696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2
处罚有效期2024-09-06
公示截止期2027-08-22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