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海林市和兴加油站因少缴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加油站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
海林市和兴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偷税违规行为。 被处以罚款 1.166963 万元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海林市和兴加油站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83MA1B9PWT72 |
法定代表人 | 宋玉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牡税一稽罚〔202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偷税 |
违法事实 | 少缴税款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11669.63 |
罚款金额(万元) | 1.16696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22 |
处罚有效期 | 2024-09-06 |
公示截止期 | 2027-08-22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