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先锋申通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警告
2024年08月22日,南京市邮政管理局就南京先锋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南京先锋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连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湖熟街道湖熟社区金阳路
品牌:申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在投递单号为772029436226650快件时,未征得用户同意,擅自将次快件投递到翡翠物业中西快递驿站,要求用户自取。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
承办单位:南京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