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1日讯 根据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安建决字(2024)48号)显示,因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福建闽超建设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据了解,福建闽超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8年07月06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号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A幢909号,法人是林超连,注册资本为10088.00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