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丨事发日喀则,未礼让行人致人受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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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
 是行人的“生命线
 是驾驶人的“警惕线
车辆在驶近人行横道时
应该怎么做,你知道吗?
 应该减速慢行 
遇到行人正在通过
或准备通过人行横道时
 应该停车让行 

但有部分驾驶人并未做到

酿成事故

     2024年7月12日22时15分许,扎某某珠驾驶藏D2***6轻型货车行驶至扎德路交叉口时,与正在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拉某发生碰撞,造成拉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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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扎某某珠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或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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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未减速、未停让

事故一触即发

而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便可以防止许多“斑马线”上的

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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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不仅是

文明交通素质的体现

同时也是机动车驾驶人

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来源:日喀则交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