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贪图钱财,
想不劳而获!
现在后悔也晚了……”
日前,面对法律的严惩,
犯罪嫌疑人吴某悔恨不已。
却带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案情简介
一位“贵人”的指点
“这是我做的兼职,动动手指抢个红包就能领到佣金了,最近正好缺人,你就跟着我干吧!”吴大一边在手机上忙着抢红包,一边动员吴某加入其中。
动动手指就能赚钱?吴某本来也不相信,但自家叔叔给他看了一笔又一笔的佣金入账记录,再想到叔叔的小日子确实很潇洒很滋润,吴某没有多想,立刻决定跟着叔叔一起干。
一笔飞来的横财
图片来源于网络
随后,吴某被吴大拉进了几个新建的微信、钉钉群里。每个群里,都有自称“客服”的人在群内管理,不一会,一位“客户”被“客服”拉进了群聊。“客户”给群里发出了总额一万多元的巨额红包,群内几人一起抢掉,随即“客服”将“客户”踢出群聊。其他几个群也是同样的操作。
一个让他们露陷的报警
“快帮帮我!我可能遇到电信诈骗了!”不久前,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吴桥派出所接到该镇村民顾先生报警,声称自己遭遇了网络诈骗。
警方提醒:
轻松且“高薪”的工作,背后暗藏的是违法犯罪的陷阱。通过他们这样“抢红包”转移资金的行为,赃款的流向变得“扑朔迷离”,不仅扰乱司法机关追究上游犯罪的侦查视线,而且阻碍了司法机关查办和打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只是“走走账”,也无法掩盖他们协助“洗黑钱”的事实。
法律链接:
《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智惠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