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8月16日,西安市政府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25年,西安市将完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依托平台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动态监测,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积极推行低收入家庭 认定程序“多合一”
根据方案,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人员(包括按程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未满一年,获得临时救助未满一年等存在致困风险的人员)共6类对象。其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其他困难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按规定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现有规定认定。
西安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各区县政府及有关开发区负责本辖区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在184个镇(街)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综合评估机制,积极推行低收入家庭认定程序“多合一”,对申请对象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并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逐一对照各类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即可认定为相应类别低收入人口。对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在征得其同意后,无需重复提交申请资料,可直接转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对象范围,将在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落实。
在3463个村(居)持续开展排查
各区县政府及有关开发区将对辖区困难群众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在3463个村(居)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基层上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等方式持续开展排查,采集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上传汇聚并动态更新完善。重点摸排已脱贫人口、近年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未通过家庭、动态管理退出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问题或者突发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并将其分类纳入认定范围,采集相关信息。对现有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再重复排查认定,直接纳入西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规定采取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以及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优先给予住房救助;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优先给予住房救助。
本报记者 张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