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李志远 实习生 张健恺 张怡帆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发展,有素人通过短视频实现了“一夜成名”的愿望。在名利的刺激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效仿,这其中,就有一些在职教师。
他们或在平台上分享教学理念,或拍摄学生上课场面,或让学生扮演角色搞怪,或直接建立粉丝群上架产品,形式多样让人眼花缭乱。
为了解在职教师拍短视频“出圈”背后的故事,顶端新闻记者深入漯河市教育一线进行了探访调查。
在职教师玩转抖音:评论区频频点赞
顶端新闻记者在抖音平台以“老师”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了一名抖音粉丝数107.3W、定位显示为漯河市的抖音博主“胖球球”正在直播。截至15日晚18时发稿前,记者尝试联系该教师核实其身份,未获回复。
其个人账号主页自称乡村小学教师,简介中写着“直播时间晚8点半,承蒙厚爱!”“用抖音记录学生校园生活的美好时光!”。
自8月以来,该博主基本每天都要发布一条视频,发布的视频中有不少拍摄学生正脸、以学生课间幽默表演为题材的搞笑视频,流量可观。顶端新闻记者发现,该博主于2019年9月6日发布了第一条视频,视频内容为课堂上教师教学生将“要去”“北京”“你”“吗”组成句子的搞笑视频,当时的主要出镜者为博主本人,点赞量2.7W。
该类型风格的视频持续到2020年10月15日,该博主发布的视频逐渐出现了有学生出镜的搞笑视频,随后发布的视频多为和学生互动的搞笑视频。
梳理博主评论区时,顶端新闻记者发现,其发布的教学趣事类、幽默段子类短视频,最能吸引大众关注,引发共鸣。有不少网友在评论区回复“你拍的视频非常好”“给你点赞”“给乡村教师点赞”。
教师“成名记”:形式多样让人眼花缭乱
诚然,在职教师通过短视频平台“晒学生和晒工作”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尽管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教育的新面貌,但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问题。
顶端新闻记者梳理“抖音”短视频平台“漯河”频道时发现,漯河教育体系的短视频账号除了官方用户,剩余多为在职教师在自发拍摄、运营。有在职教师分享自己的从教经验和教育理念,有在职教师通过短视频公开展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瞬间,其中还不乏在职教师拍摄一些引导学生配合的短视频。
这其中,博主“胖球球”发布的短视频疑为“剧本设计”,视频中,学生扮演各种角色来搞笑,而教师则提前选定角度来拍摄。再如坐标临颍县新时代实验学校的抖音博主“教英语的Miss Fan”发布的一则视频,还记录了课间孩子们的“戏精瞬间”。
对此,一些家长表示出担忧,“这些短视频是否涉及了学生的隐私权?让学生在校园内应享有的一些私密空间,无形中曝光于公众的视野?”
发布视频之余,临颍县某高中英语教师还在其抖音商品橱窗内兜售商品,变相引导粉丝购物。
“中小学阶段的孩子,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挂商品橱窗等行为是否会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家长们表示,老师的这些行为是否合适,有待商榷。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在职教师群体如何看待在视频平台发布运营个人账号一事,日前,顶端新闻记者发起了“关于在职教师拍摄短视频一事,你怎么看?”的问卷调查,有210名在职教师作答。
在关于如何看待在职教师拍摄短视频的问题中,大多数人持赞成态度,并表示“紧跟时代潮流,传递正能量”“教师和普通人一样,拍短视频很正常啊!”。有一部分人表示不支持,“不赞成,形式主义太严重”“最好是不拍”,也有少部分人表示“不违规注意社会影响就好”“不影响工作的话应该可以”。
而在“你会在抖音短视频中分享哪些内容”的问题中,选择分享个人生活的比例为61.31%,选择分享学校宣传和学生日常的比例分别为21.9%、11.68%,而分享教育教学理念的比例最少,仅为5.11%。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棒表示,2018年,教育部颁布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中就明确要求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2022年国家网信办开展的清朗行动中,也明确了要“坚决遏制借未成年人牟利行为”。所以,若在职老师利用教师身份拿学生来拍视频牟利,该行为便涉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专家看法:不得与职业冲突,更不能侵犯学生合法权利
那么,在职教师“成名记”是否有政策依据?怎么看待部分在职教师的这种行为?
漯河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目前正在出台规范在职教师运营自媒体账号的相关规定。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刘棒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加的第五章专门提到了网络保护的内容,尤其是其中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据此,教师把拍摄学生的视频发布到网上,需要先征得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若在未取得学生及其家长许可的情况下,教师就在网络平台随意发布学生视频,涉嫌侵害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刘棒告诉顶端新闻记者。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授宋孝忠认为教师拍摄短视频运营自媒体账号是把双刃剑,教师也是人,也是社会一分子,利用短视频这一新鲜事物分享教育教学理念,实现教书育人初心,不仅可行且值得点赞。如果初心不良,走向反面,不仅影响教育教学效果,更影响学生身心发展,这不仅不值得提倡,更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反对。
然而,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体,如果也热衷于“打造人设”,制造幻想,很可能导致公众对教师的片面认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从学校角度和自媒体内容角度进行了剖析,他表示,有的学校会对教师发布自媒体内容、制作短视频有要求,但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要求。
“教师发布自媒体内容,需要遵守自媒体平台的规定,同时不得与职业冲突,更不能侵犯学生合法权利。一些教师为博流量编段子,或者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如涉嫌师德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熊丙奇说道。
而关于教师直播现象的好与坏,很难一概而论。单从法律角度来看,教师直播目前仍缺乏法律法规的监管。刘棒也表示希望教育管理部门能够对此完善相关规制办法,理清教师直播行为的边界,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在线教育的正向效应。
或许个体选择背后有着不同动机和考量,但对于教师而言,职业道德、教育责任和学生发展,始终应是其首要考虑的因素。
来源:顶端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