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危岩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危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危岩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危岩,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抚州东乡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上饶市信州区政协、上饶工业园区管委会,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铅山县人民政府、铅山县委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