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万科A发布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万聚盈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
根据公告,该基金的募集规模为22.34亿元,主要用于收购公司的两家下属子公司,两家子公司主要持有的北京旧宫万科广场和深圳龙岗万科广场资产,同时存在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负债。该基金将聘请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金石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
公司下属子公司万聚盈通认缴出资金额为1,000万元、深圳万科认缴出资金额为12.42亿元,合计占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比例为56.05%。
公司有权按照《有限合伙合同》约定将其中不超过36.05%的认缴份额转让给后续投资人。
本次投资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构成关联交易。
万科A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是落实公司“一揽子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瘦身健体,构建面向未来的、战略的、可持续的资产证券化平台。
本次投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