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
兴业县公安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
为加强兴业县公安队伍建设,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36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19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兴业县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大门口)。
1.自行下载《兴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四)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20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五、考试
(一)体能考试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库人员范围为完成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辞职、被辞退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出现考生聘用后辞职的,从候录库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
体检依据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政审
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兴业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为39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年终奖励金)。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兴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兴业县公安局
2024年8月6日
来源丨兴业公安
来源丨兴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