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民生福祉、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代表委员关注这些事

杨春平代表:
跨行政区划履职守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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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问题是人民群众的心上事,也是关乎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建设的身边事。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不仅承担着督促跨区划问题治理的职责,还发挥着推动多部门科学管理的作用。”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水峪村党总支书记杨春平,在调研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工作时这样说。
他认为,基层城镇治理主要依赖于“各扫门前雪”的职能自觉,一旦涉及跨区划、多部门管理问题,就会造成“由谁监管”的争议盲区和“怎样监管”的治理弱区,难以避免“推诿扯皮”现象。陕西省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与各区划检察院相辅相成、一体履职,就能有效应对这类难题。两年来,他多次参与生态环境案件公开听证、重点案件座谈会以及整改“回头看”,切实了解了检察机关从精准性监督、恢复性实践到综合性治理的全过程。
谈及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检察办案成效,杨春平如数家珍:“督促治理跨渭南、铜川两市的工业排污问题,不仅涉案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向税务机关补交了环境保护税,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还向地方检察机关移送了监督线索;督促治理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系列案,违法乱搭乱建、垃圾清理问题解决后,同时明晰了铜川和咸阳两地行政机关的管理权属争议问题……”
环境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环境治理不谋全局难以治一域。杨春平表示,生态环境是民生福祉的根本保障,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首先抓住了这个切入点,设置了4个跨区划检察院,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系统性上深度着力。希望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能切实发挥制度优势,一方面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中,不断拓展食品药品安全、土地耕地保护等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福祉守护好;另一方面在依靠人民群众监督中,不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线索举报、群众参与治理、群众监督整改的能动作用,形成紧密的监督合力,联动构筑公益保护最大屏障。
沈艳芬代表:
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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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寓教于乐,学生们在参与中学习,在学习中领悟,潜移默化提升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恩施州农业科学院院长沈艳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话语中透露出对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的赞许。
湖北恩施地处山区,乡村多且偏远,沈艳芬认为偏远乡村学校的法治教育需求尤为迫切。在恩施市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沈艳芬了解到该院“蓝天白云”工作室积极将普法活动重心移至乡镇,并推出“订单式”普法新模式,提前与学校沟通,依据学生年龄、身心特点定制巡讲内容。2023年以来,该工作室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3次,其中深入乡镇29次,不断推动法治教育向乡村地区延伸。
“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和校园欺凌是全社会特别关注的话题,这些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我越来越意识到检校合作的重要性。”沈艳芬认为,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发现相关线索时,可联系学校协助收集证据信息,做到保护和教育并重。
她了解到,恩施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选任36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在全市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对口联系各个校园,将定期沟通、贴身帮扶、长期跟进做到实处。每堂法治课后,法治副校长引导学生写下活动感悟、法律疑问、案件线索“小纸条”,在提升课程效果的同时拓展案件线索来源。2023年以来,该院共收取“小纸条”1200余条,发现问题线索11条,监督成案3件,均成功办结。
“课后‘小纸条’环节设计精妙,让孩子们遭遇侵害后能用文字勇敢发声,这是迈出自我保护的重要一步。”沈艳芬希望检察机关聚焦预防和治理,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让孩子们都能在检察机关的守护下健康成长。
高明委员:
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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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案的背后,是检察机关轻罪治理的积极探索与实践。”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济宁市基督教协会会长高明应邀视察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刑事检察轻罪治理机制建设工作,“一直以来,我非常关注轻罪治理工作,多次走进汶上县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并与检察官共探轻罪治理新路径。”高明说。
该院轻罪治理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向高明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精准研判当下“一分重罪,九分轻罪”新司法态势,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率先创新实践,建设了“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根治了“小案不简”“简案不快”的堵点和痛点。在汶上县检察院开展的试点工作中,通过“一站式”诉讼模式新做法,速裁案件适用率为47.4%,检察环节平均办案时间缩短至5天,比同期办案时间缩短29%,探索出了司法治罪与社会治理高效统一的“汶上经验”。
高明了解到,自“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建设以来,汶上县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着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共开展了轻罪案件公开听证70次。同时,强化不起诉案件跟进监督,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闭环,根据不同情形,依法对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已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处罚监督建议79件,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如何更好分配司法资源,如何在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的前提下‘快’起来,是提升司法质效的关键因素。”高明对轻罪治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希望检察机关秉持崇法、尚合、高效、便捷的理念,持续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轻罪治理提供更加多元的解决方案。
秦丽莎代表:
合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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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我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服务保障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贡献了检察力量。”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汕尾市水务工程事务中心主任秦丽莎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治理该市河湖“四乱”和饮用水水源污染、非法采砂、生产生活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给予了肯定。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秦丽莎十分关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经常与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探讨。
秦丽莎多次受邀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对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河湖生态安全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她了解到,海丰县检察院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模式办理的非法电鱼破坏生态资源案件为黄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筑起“安全屏障”;陆河县检察院联合水务部门、农业部门协同发力,多措并举守护河道安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鳗鲡赖以生存的水域家园得到有效保护;汕尾市检察院多次与该市水务局开展联合巡河活动,对发现的非法捕捞、水污染等线索跟进监督、推动整改,帮助破解行政机关权责交叉等履职难题,以法治之力保障河湖安全……汕尾市检察机关切实把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落实河长制相结合,推动河湖监管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共同守护水生态环境。
秦丽莎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水环境公益保护力度,合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多方协作,共同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监管监督合力,共同守护汕尾河湖生态。
吴庆芝代表:
公益诉讼保护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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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检察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站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突出贡献,这里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富美,真心为你们点赞!”近日,黑龙江省友谊县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第三十七中学教师吴庆芝参加野生候鸟放飞活动,听完检察机关构建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一体化检察监督新格局的介绍,吴庆芝给予高度肯定。
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三江平原腹地,是东北亚候鸟迁徙通道上重要的停栖地和繁殖地,也是黑龙江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吴庆芝了解到,近年来,友谊县检察院时刻关注保护区内野生动物救助站相关信息,与当地林草局工作人员加强沟通联系。该院就保护县域内生态环境以及“三有”动物雉鸡和林蛙,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全面履职;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站”等参与式、跟进式、融入式监督方式,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协调机制,促使多部门形成保护合力;强化府检联动和社会参与,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着力打造“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
吴庆芝表示,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希望检察机关继续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外部协作”“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等机制,做好湿地、林地、草地、水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共绘生物多样性保护“同心圆”。
(检察日报 郝雪 路利娟 刘怡廷 于诗祺 郭树合 高燕艳 潘晓琳 韩兵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