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2日,孟女士在商场被坠楼者砸伤一案一审再次开庭,未当庭宣判。
2.2023年4月23日,一男子在上海剑川路某商场内跳楼,砸伤一楼女顾客孟女士。
3.孟女士方请求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暂计200万余元。
4.商场方面提交新证据,包括商场围栏测量照片、商场应急预案和一份落款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的红头文件。
5.孟女士方质疑商场应急预案的真实性,称其未标注发布时间和具体制定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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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孟女士在商城被坠楼者砸伤一案一审再次开庭,未当庭宣判。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4月23日,一男子在上海剑川路某商场内跳楼,砸伤一楼女顾客孟女士。该跳楼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孟女士经救治无生命危险。孟女士当时26岁,刚到上海工作,事发时尚未通过试用期。
今年5月13日,该案一审第一次开庭,被告方包括跳楼男子家属赵某、商场开发商、商场物业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该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彼时庭审时长超4小时,跳楼男子家属赵某未出庭。
此前,孟女士方请求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暂计200万余元。她曾提交鉴定书,鉴定其多项功能障碍分别构成人体损伤五级、八级、十级残疾;器质性精神障碍构成十级伤残,本次事故所致脑损伤对目前(精神)残疾后果起完全作用。
▲监控视频截图
孟女士方认为,赵某为跳楼者的继承人;而开发方、管理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明知坠楼男子在栏杆外长时间站立逗留、准备跳楼的情况下,未对一楼人员进行疏散,未对孟女士进行警示,导致孟女士被砸伤。现场视频显示,事发场所构造特殊,商场中空,但高层围栏很矮,存在人员翻越、坠楼砸伤底层顾客的安全隐患,但商场未做出防范措施和安全提示。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本次为一审第二次开庭,跳楼男子的孩子赵某出庭,他提交了一份判决书,称其父母几十年前已离婚,自己跟随母亲成长,其父并未抚养自己。
商场方面提交新证据,包括商场围栏测量照片、商场应急预案和一份落款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的红头文件。该测量照片显示,围栏高度达1.2米,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对此,孟女士方质疑测量方法、测量围栏地点等。
据记者获取的商场应急预案,该商场针对跳楼自杀(意外坠楼)、高空坠物等情形作出预案。两种情形预案均显示中控室或巡逻安保接到报警信息后30秒内通知安全中心,安全中心巡逻岗接到报警信息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核实后设置警戒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辖区警方报警。针对跳楼自杀,预案要求组织人员警戒或隔离,疏散围观人群等;针对高空坠物,则要求疏散围观人员,做好警戒,封锁现场,禁止人员及车辆通行,救治伤员,视情况及时拨打120等。
对于商场的应急预案,孟女士方质疑其真实性,称其未标注发布时间和具体制定者等,并称其未考虑坠楼者砸伤人的情形,如依据高空坠物预案,未做到禁止人员通行、及时拨打120等。
落款为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4月7日的红头文件则显示,调整应急预案备案范围,“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待市应急管理局颁布实施细则另行通知。”商场方提出,该文件中商场不在文件要求备案范围,且是否备案与本事件无关。孟女士方认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商场应当进行相关备案,该文件未表达、亦不能排除商场备案要求。
孟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如商场应急预案未备案,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我们认为是商场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一个因素。”
庭审期间,孟女士方除具体要求赔偿金额有数万元减少外,其余诉求未变;商场方称自己已达到一般善良管理人标准。
庭审结束后,孟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已经结束现阶段康复治疗,其母亲计划离开上海,自己准备重回工作岗位。
此前报道:
女子逛商场被跳楼者砸伤案一审开庭 向开发商、物业等索赔213万余元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编辑 张寻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