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巴中启用一批交通监控设备,抓拍这些违法行为

8月1日,

通江县公安局发布通告,

将在8月9日8时

正式启用一批交通监控设备,

具体在哪些点位?

抓拍哪些违法行为?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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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启用部分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点位


(一)区间测速抓拍


1.国道347线2099KM+730M-2109KM+550M(瓦室加油站至小江口)段限速40公里/小时。


2.国道347线2109KM+550M-2099KM+730M(小江口至瓦室加油站)段限速40公里/小时。


3.国道347线2069KM+500M-2055KM+580M(永安小坪溪至长坪关溪坝)段限速40公里/小时。


4.国道347线2055KM+580M-2069KM+500M(长坪关溪坝至永安)段限速40公里/小时。


5.省道204线61KM+700M-45KM+800M(涪阳至新场窄口子)段限速40公里/小时。


6.省道204线45KM+800M-61KM+700M(新场窄口子至涪阳)段限速40公里/小时。


(二)违法停车抓拍


广纳镇:通洗北路广场、通洗北路58号、通洗北路366号、通洗南路121号、高坑坝街1号、高坑坝街35号、通洗南路387号、通洗南路261号、通洗南路55号违停抓拍。


二、启用时间


2024年8月1日-8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对违法行为只作警告处理),2024年8月9日8时正式启用(正式启用后自动录入违法系统)。


三、抓拍违法行为


(一)超速。


(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三)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四)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规范行驶,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江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