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在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南桦向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今年5月,市检察院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危险化学品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筛查,发现全市范围内多家企业存在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问题,遂进行立案调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由副检察长带头办案,统筹运用技术手段调查取证,全面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分工后,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违规问题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堵塞漏洞。
在送达仪式上,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检察官向大家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全面整改。
马南桦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是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危化品安全更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应急管理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充分履职尽责,切实落实整改。对于危化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工作的重点是如何清除重大风险隐患,防未病、治未然。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提升系统治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切实发挥职能,共护生产安全。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应急管理部门在解决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检察机关将通过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应急管理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助推解决好安全生产治理难题,实现全面治理的良好成效。
下一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行政+检察”新模式,确保危化品生产经营得到有效监督,共同为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生产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