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决定任命:
徐 炯同志为横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计伟一同志为横峰县司法局局长;
叶志勇同志为横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曾昭菁同志为横峰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
叶 巍同志为横峰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丽君同志为横峰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 敏同志为横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叶志勇同志的横峰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丽君同志的横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 敏同志的横峰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童来旺同志的横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横峰县人大常委会林志贤供稿)
来源:上饶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