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当雄县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领域治本攻坚行动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县级安全巡查工作要求,建设单位自查、企业参与、行业监管、上级指导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巡查,每轮巡查的比例不低于辖区内在建项目数的30%。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派当雄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站,自5月21日至6月21日开展2024年第二轮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巡查。
此次共计巡查工地90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0份,现公布第二轮巡查结果如下:
一、5月21日对当雄县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纳木湖乡精品旅游特色小城镇建筑风貌改造项目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和实名制平台核对施工现场应履职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均未在现场到岗履职,施工现场资料未同步跟进施工进度、部分检测报告未提供;责令限期整改。
二、6月21日对西藏金弘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的拉萨市当雄县6个标准化卫生院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和实名制平台核对施工现场应履职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均未在现场到岗履职、现场应提供的施工资料均未提供、施工现场无办公地点(项目部)、人员管理混乱、施工现场脏乱差;责令限期整改。
三、6月7日对当雄县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郝如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和实名制平台核对施工现场应履职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均未在现场到岗履职;责令限期整改。
四、6月13日对山东英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富民矿业大厦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项目经理未在现场到岗履职、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手续未完善、检测资料不齐全,未与施工现场进度保持一致、砼开盘鉴定证明未进行签字;责令限期整改。
五、6月13日对当西藏祥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牦牛餐饮供应链中央厨房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和实名制平台核对施工现场应履职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均未在现场到岗履职、发现部分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进行施工作业、主体施工部分脚手架悬空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梁经过实体感官检查要求进一步检测对于砼强度是否达到进行复核;责令限期整改。
六、6月14日对当雄县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高海拔干部职工之家改扩建项目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和实名制平台核对施工现场应履职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均未在现场到岗履职、地基基础部分项施工时无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直接导致供氧管道被挖断;责令限期整改。
七、6月18日对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巴灵村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部分管道基坑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施工现场组织验收时未达到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监理单位责任缺失;责令限期整改。
八、6月19日对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格达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技术负责人未提供法人授权书;责令限期整改。
九、6月19日对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当雄县格达乡格达村集体经济示范建设带动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现场专职监理员未提供监理证书、总监未到现场履职;责令限期整改。
十、6月21日对西藏鲁登罗桑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雄县格达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基坑分部分项施工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放坡、施工围挡离基坑过近、基坑附件堆土过高、围挡出入口与道路连接处无警示标志;责令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5次监督检查发现西藏金弘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承诺人员均未在现场履职,经两次书面告知、三次口头告知后,拒不整改,且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混杂、截止目前无正规的项目部、资料管理混乱。经县住建局集体讨论,认为西藏金弘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范,违规事实清楚,且西藏金弘实业有限公司对此予以认可,决定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给予未到岗履职人员:项目经理(杜安帮 藏254202101029)、安全员(黎晓渠 藏建安C(2022)200048、施工员唐正秀0542010195420000720),信用扣10分的处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第五十八条责令对项目经理停止执业3个月并责令整改。同时对西藏金弘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进行行政处罚5万元。
特此公告。
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