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会现场。重庆市商务委供图
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董进)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作为1993年首次颁布以来最为全面一次修订,新《公司法》共计15章、266条,在公司设立、运营、变更、治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对所有现存的公司以及拟在中国投资的外商均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更好服务在渝外资企业,推动我市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7月30日,重庆市商务委举办了“‘投资重庆——渝见商机’:新《公司法》赋能外资企业”活动。重庆市商务委相关处室、各区县商务部门、7家外国商协会、116家外商投资企业共158位负责人现场参会。活动还开启了线上直播,让无法到场的企业代表也能借此机会,共同学习交流新《公司法》。
“重庆发展势头良好,投资重庆大有可为。”市商务委叶力娜副主任表示,随着新《公司法》施行,将为外资企业投资重庆带来诸多新的机遇。市商务委正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打造信息发布平台,为重点客商(机构)、外资企业提供全面投资信息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在重庆投资兴业,共同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新《公司法》引入的限期认缴制度为公司资本运营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同时明确了股东责任边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局副局长姚瑶,就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注册有关的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特别针对外资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过渡期变革登记的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解读。
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需在五年内完成实缴,而针对2024年6月30日前已设立且剩余认缴期限在过渡期后超过五年的公司,则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出资期限至符合新法规定的期限内。
此外,公司减资程序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股东会决议减资与失权减资两种途径并存,为企业减负增效提供了便利。同时,姚瑶还强调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重要性,包括法定代表人选任范围的扩大,以及董事会、监事会设置的精简优化,均体现了向高效、透明治理结构的转型趋势。在股权转让方面,新《公司法》简化了交易流程,提升了市场效能。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多位参会企业代表就新《公司法》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疑惑进行提问,姚瑶及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此次宣讲会不仅为他们答疑解惑,也加深了对新《公司法》的理解与把握,增强了在重庆投资发展的信心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