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周婷 曾雨婷 蔡亮
通过手机APP发布彩票预测及中奖视频吸粉引流,利用大家的趋利心理,帮助上游进行网络诈骗。截至案发,该团伙共发布诈骗引流信息36481条,获利11万余元。近日,经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7月3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12月,刘某在某手机APP上认识上游诈骗分子(另案处理),并通过加密聊天软件与对方联系。在对方的指使下,刘某通过伪造中奖彩票,发布彩票预测视频和直播,发送话术诱导观众加入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微信群。“对方承诺,刘某每成功引流一人入群,就能拿到50元至70元不等的好处费。”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短短一个月时间,刘某便通过引流获利8万多元。尝到甜头后的刘某决定加大规模,随即又购买了70多部二手手机,并邀约程某某、陈某某、谈某等人加入“一起发财”。
今年1月,被害人兰某在某APP上刷到一个彩票预测的视频,面对金钱的诱惑,兰某主动添加对方好友并注册了某APP。“他们把我拉进了一个名叫‘彩票公益’的聊天群中,群里每隔一个小时发一次红包,两天的时间里我就抢到了13000元。”此后,兰某在客服的指导下,先后充值了两次并成功提现了两次,在第三次陆续充值了74300元后提现失败,这才发觉自己遇到了网络诈骗。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犯罪团伙的引流套路分三步:第一步,购买某APP账号。第二步,用账号发布彩票照片和视频信息,中奖彩票都是伪造的。第三步,开直播吸引客户,利用中奖视频和话术,引导客户添加彩票“老师”微信,再由上游犯罪分子进行诈骗。“该犯罪团伙分工合作,循环往复,为上游成功实施诈骗进行引流。”承办检察官介绍。
今年6月,该案被移送孝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程某某等4人在明知其上游可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利用视频直播平台为其发布虚假信息,并从中获利,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向孝昌县法院提起公诉。该案4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当地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当前电信网络案件多发,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发布虚假中奖资料、虚假彩票“内幕”等方式设计骗局,引诱受害者落入圈套,继而一步步诈骗钱财。广大群众务必提高反诈意识,提升自身和家人的防骗能力,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