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法院网_龙法聚焦】
绥棱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发扬“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不同类型调解的特点规律,推动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案情简介
关某与杨某及孙某系亲属关系,杨某和孙某因种地缺少周转资金,向关某分两次借款共计156000元,借款到期后二人仅偿还30000元,剩余借款关某多次索要,但二人始终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为躲避关某,二人前往上海打工失去联系,关某无奈只能将二人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阁山法庭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人仔细阅卷,分析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较清楚,双方系亲属关系,组织调解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减轻双方心里负担。为与二被告取得联系,数次走访二人亲属朋友后最终找到二人的联系方式。经了解杨某和孙某对借款事实并无异议,但由于种地经营不善,二人现在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关某借款,只能外出务工慢慢偿还借款。
调解过程中,原告听到二被告艰难处境,面对案件承办人的动情调解,深受触动,表示会体谅对方难处。二被告更是积极表态,表示一定会按时按期偿还完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下一步,绥棱县法院将继续加强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和处理工作,保障纠纷矛盾高效化解的同时,还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情理和法理同时发力,推动更多的调解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实现“便”、“准”、“精”、“快”,有效为群众解纠纷、平怨气,化解矛盾纠纷。